作者: 时间:2026-04-09 点击数:
公示
根据《化学化工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》和有关文件精神,经各团支部推荐、学院团委审核,研究决定推荐胡宇秋等104位同学(具体名单见附件)作为“入党积极分子”人选。公示时间4月9日-4月13日。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(化学楼211-1)反映。联系邮箱:5316616@qq.com.
化学化工学院团委
2025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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